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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

  实施机关:温州海事局

  受理部门:政务中心

  受理岗位:政务受理员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具备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提交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船员服务簿>登记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影印件;

  6、其它有关材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

  7、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船员服务簿》;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10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
Wenzhou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地址:温州市江滨中路
电话:0577-88150000 传真:0577-88150011
值班电话:0577-88150095 值班传真:0577-88150067
邮编325000
E-mail:wzhsj@mail.wzptt.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