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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三级引航员)

  实施机关:温州海事局

  受理部门:政务中心

  受理岗位:政务受理员

  申 请 人:引航机构

  具备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满足规定的学历要求;

  4、持有《船员适任证书》(适用船员转引航员);

  5、具备规定的引航资历(引领船舶艘次数/公里数)或见习引航资历,并具有良好的安全记录;

  6、完成相应的船员专业培训、特殊培训;

  7、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考试(申请考试发证者);

  8、按规定参加再有效审验并合格(申请换证者);

  9、申请证书遗失补发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和考试;申请证书损坏补发者应交回损坏的证书。

  提交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引航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或《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6、《船员服务簿》或引航资历证明;

  7、有效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如需);

  8、《船员适任证书》(必要时);

  9、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10、相应的海船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必要时);

  11、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理论考试合格证、实习报告、遗失或毁损报告、船员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船舶引航管理规定》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引航员适任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考试费450元/人;评估费450元/人;证书工本费10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
Wenzhou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地址:温州市江滨中路
电话:0577-88150000 传真:0577-88150011
值班电话:0577-88150095 值班传真:0577-881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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