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森2”轮触礁事故
1.事故概要
福建省福鼎市航运公司所属“嘉森2”轮2007年10月12日0500时,从福州装运黄沙开往鳌江。约13日0300时,出北关门时,在北侧小航门弹棉屿(俗称田蟹礁)附近水域,船首突然发出"咚、咚"两声巨响,船首跳了两下。于是该轮派船员检查船舶受损情况,没有发现异常;约0330时,该轮股东王伟感觉船舶操纵有点重,用探照灯照船舶,发现船首下沉,开足马力左舵向岸边航行,准备冲滩。约0350时,该轮沉没,沉船概位27°14′.7N/120°32′.5E。7名船员穿上救生衣,带着救生圈上罗经甲板待救。约0540时,被温州海事局指派的“公边33131”艇所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8万元的大事故。
2.当事船舶、船员情况及公司
2.1当事船舶情况
船名:嘉森2 船籍港:宁德
船舶种类:一般干货船 船体材料:钢质
造船地点:浙江 温岭 船舶制造厂:温岭市远征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建造日期:2000年11月2日
船长:53米 船宽:8米 型深:4.2米
总吨:480 净吨:268 夏季满载吃水:3.6米
主机类型:N6160型柴油机 主机功率:218千瓦
参考载货量:870吨 货舱数量:1个 货舱盖型式:钢质风雨密
船舶登记情况:2004年07月28日取得编号为080204000106的《国籍证书》
2007年04月11日取得编号为080204000106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舶所有人:许××
船舶经营人:福建省福鼎市航运公司
“嘉森2”轮配备1941型导航雷达,YH-2型GPS,FT-805型甚高频无线电话、SRG-1150D型中/高频无线电装置、ACR PathFinder型搜救雷达应答器、LCT-165型磁罗经各1台及QJF-B15型救生艇、5553救生圈6个等设备。
“嘉森2”轮于2006年11月20日在宁德港进行年度检验,经福建省船舶检验局宁德处检验合格,取得编号为200635030345的《海上货船适航证书》,适于航行沿海(长江中下游)航区(航线)作一般干货船用,有效期至2007年11月16日止。
2.2船舶配员和当事船员情况
“2007年04月11日取得编号为080204000106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船长、三副、三管轮、值班机工、兼职GMDSS通用操作员各1名,值班水手2名,以上船员配备仅限于船舶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08月18日止。
“嘉森2”轮该航次共配7名船员,仅孙××持未满500总吨丁类大副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舶配员低于该船《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该航次当班船员情况如下:
孙××,男,苍南县人,2006年11月08日取得温州海事局签发编号为DHD132200600596的丁类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大副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1年11月07日止。2007年4月开始在“嘉森2”轮上担任大副,事故发生时在驾驶台值班、操舵。
2.3船公司简况
福建省福鼎市航运公司成立于1981年12月22日,公司营运范围经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现公司船舶29艘(其中500总吨以上5艘、500总吨以下24艘),主机总功率:9377.3KW,参考载重吨29615吨。公司行政管理人员8名,下分设海务科、机务科、综合科等职能部门(其中甲类船长一名,甲类轮机长一名)。2006年5月筹建安全管理体系,6月份确立相应的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公司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于2006年6月20日正式生效。2007年7月1日获得福建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已建立和完善了组织管理机构和国内安全管理体系。
福建省福鼎市航运公司根据交通部(87)交河字689号批文,于2004年01月13日取得编号为交闽XK0147号的《水路运输许可证》,主要经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09年10月31日止。
3.事故经过
3.1气象海况
天气:多云到阴 海浪:小涌浪
风向:北到东北 风力:6-7级阵风8级
潮流:落潮流 流向:东南 流速:约2节
能见度:良好 沙埕港当天最低潮时:0433 潮高:91cm
3.2事故经过
福建省福鼎市航运公司所属“嘉森2”轮2007年10月12日0500时,从福州装运黄沙开往鳌江。2000时,航行到大嵛山锚地锚泊。2330时,起锚开航。13日约0215时,抵达南关岛南侧,大副孙××接班,水手陈××协助了望。船舶按照习惯的GPS航线航行,航向约018º,航速约6节,落潮。约0300时,出北关门时,在北侧小航门弹棉屿(俗称田蟹礁)附近水域,船首突然发出“咚、咚”两声巨响,船首跳了两下。在休息的其他船员全部起床,于是该轮股东王伟×和大副派5名船员检查船舶受损情况。蔡××和刘××拿电瓶灯和手电筒到船首检查,并启动2台水泵抽水,抽出只是一点点的黄泥水。后几位船员又到机舱、船尾检查,均没有发现异常,船舶续航;约0330时,该轮股东王×感觉船舶操纵有点重,叫大副用探照灯照船舶,发现船首下沉,水手陈××叫了起来。蔡××和刘××又拿电瓶灯和手电筒到船首检查,打开货舱与锚链舱间的水密门,发现锚链舱已经进水,海水几乎与水密门门槛持平,用水泵没有办法排水,于是关上水密门,经过舱盖上往驾驶台跑,在舱盖上叫起来“船会沉”,要求驾驶人员立即冲滩。于是船舶开足马力左舵向岸边航行,准备冲滩,船首继续下沉,接着船身慢慢下沉。约0350时,船舶航行到草屿西南侧小山边未到,船舶沉没,沉船概位27°14′.7N/120°32′.5E。船舶沉没后,船舶罗经甲板没有被海水浸没。于是船上7名船员穿上救生衣,带着救生圈上罗经甲板待救。
4.搜救与沉船探摸、打捞情况
4.1搜救情况
“嘉森2”轮沉没后,7名船员穿上救生衣,带着救生圈在罗经甲板待救。约0400时,船员向温州海事局求救,温州海事局指派“公边33131”艇前往救助。约0530时,潮水涨到距罗经甲板约50cm,海浪袭来时,罗经甲板上浪。约0540时,“公边33131”艇抵达现场接下待救的7名船员,并将获救船员送到苍南县霞关边防派出所。
4.2沉船探摸情况
2007年10月15日,受船东的委托,浙江石浦潜水打捞队对“嘉森2”轮沉船进行探摸作业,情况如下:
1. 沉船位置27°14′.7N/120°32′.5E
2. 船舶船首朝向南,下沉泥土至锚链孔,船尾下沉2.5米,横向、纵向倾斜基本为0,水下为软土,货仓封闭。
4.3沉船打捞情况
2007年10月19日福建省福鼎市航运公司和福州市圣海打捞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嘉森2”轮沉船打捞合同。
5.损失情况
5.1 “嘉森2”轮沉没
5.2 沉船打捞、修理费
合计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8万元。
6.事故原因分析
6.1没有制定航行计划。该轮在航行中只是按照习惯的GPS航线航行,没有制定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等。致使船舶驾驶员不能按照预定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进行避险,只凭经验对附近碍航物进行避险。导致该轮过北关门时,与弹棉屿(俗称田蟹礁)保持安全距离过小,最终导致触礁事故的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6.2了望疏忽。当班驾驶员及了望人员没有运用视觉、听觉及各种适合当前环境所有可使用之方法,保持正确瞭望。船舶过北关门时,缺少充分估计北关门弹棉屿(俗称田蟹礁)边沿危害航行安全的危险。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7.事故结论及责任分析
这是一起“嘉森2”轮驾驶员严重违反《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有关条款所致的责任事故,该轮大副孙××为本起事故的责任人,事故等级为大事故。
8.海事行政处罚建议
对于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六条(三)项的规定,拟给予“嘉森2”轮大副孙××扣留大副证书24个月的行政处罚。
对于船舶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操作规程的行政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三)项和第三款(三)、(十四)项的规定,拟给予责任人“嘉森2”轮大副孙××罚款人民币3500元的行政处罚。
9.安全管理建议
9.1船公司应规范管理行为,切实加强对船员安全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要严格遵照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有关条款,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9.2船公司应加强对船员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增强船员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严禁违章航行。
9.3 应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提高船员素质、航海知识和技能。
9.4海事部门加大巡航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章行为。
10.调查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鳌江海事处
11.报告形成日期
二O O七年十二月九日
(海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