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事故和险情的通报
近期,浙江沿海连续发生了多起涉及渔船的重大事故: ——11月1日,临海市渔船“浙临渔2261号”在从嵊泗中心渔港至舟山渔场途中,被一艘外轮撞沉,渔船上的12名渔民,除1人被救回外,其余11人至今下落不明。 ——12月6日下午,温岭市石塘镇渔运船“浙岭渔运281号”,回港途中沉没,船上20名船员,除4人获救外,其余16人至今下落不明。 ——12月15日,利比里亚籍货船“台塑10”与“浙奉渔11017” 在舟山外海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渔船沉没,1人获救,18人失踪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此外, 12月13日2000时,“闽霞渔1251”渔船在北关岛附近水域触礁沉没,船上11人遇险,后经搜救中心协调,当地镇政府和公边全力救助才脱险。12月13日,“永交游18”在瓯江安澜水域与“浙青田货0703”在航行时发生碰撞,导致“永交游18”轮1人受伤,客船受损。 以上事故的发生,虽然有的已经过去,有的发生在外地,但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惨痛教训,仍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2007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政府举行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金德水副省长在详细分析近期5起重大事故原因后,作出部署:“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温州市委市政府紧急部署并开展“两查两保”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维稳工作。 当前我局辖区正值冬季寒潮大风频发时期,也是辖区砂石运输船舶、渔业船舶、“四客一危”船舶事故易发季节。为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突出当前安全监管重点。各部门、各海事处要从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结合“两防”、砂石运输船施工船整治等活动要求和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辖区安全形势,梳理近期安全监管重点和难点,抓住监管要点,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我局将在近日组织督导组深入监管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2、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各海事处要加大现场巡航、巡查力度,防止和打击各种船舶违章载客、超载、超抗风等级超限制航行,以及配员不足等违章行为;特别要防止岛际间的“三无”船舶、渔船在客船停航后非法载客的重大违章行为。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局各职能部门和各海事处要结合工作分工,在前期冬季防大风有关工作基础上,分别对地方政府、相关政府部门和航运企业、船舶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走访,进行必要的检查,以引起社会、航运和渔业单位,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努力倡导“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通过检查和宣传,重点落实渡口渡船、运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增强船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和应急水平。 4、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置工作。局总值班室与各海事处要加强值班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及时获取并妥善评估各种气象信息,通过VHF、手机短信、签证窗口、现场检查宣传、明文传真、电话或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向辖区有关单位和船舶、船员提供安全信息,提出安全预警。同时做好应急值班、搜救和签证工作。
2007年12月19日(总值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