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
温海航[2006]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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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 行 通 告
温州港七里港区二期件杂货码头建造作业
一、作业时间:2006年11月20日至2006年12月30日,每天0600时至1800时。
二、作业地点:温州港七里港区一期码头西侧水域,即以下述四点连线水域范围内:
A:27°59′54″N/120°52′25″E;B: 27°59′54″N/120°52′45″E;
C: 27°59′43″N/120°52′45″E;D:27°59′44″N/120°52′25″E。
三、作业方式:作业船舶“三航桩16”(长63.6米、宽27.0米)在作业水域布锚作业,艏艉各抛3个锚(霍尔锚),锚缆长分别为200米、150米、200米,最远处锚位距码头前沿线横距为200米,
进行抛锚定位打桩作业。另有 “三航驳114”、“三航驳302”、“金平2001”、“金平2002”、“新满洋2002”、“新满洋2005”6艘辅助作业船舶进行运桩、浇筑横梁、安装靠船构件等施工作业。
四、注意事项:
1.施工船舶应按《沿海港口信号规定》显示信号,锚缆入水处设置明显标志,确保VHF16频道畅通,加强值班、了望,密切注意过往船舶动态,随时采取安全措施。
2.在夜间或能见度小于1海里情况下,作业船舶应停止妨碍航道内其他船舶航行的一切作业行为。
3.载重吨大于5000吨的过往船舶需提前24小时(不足24小时的在开航前)向温州乐清湾海事处报告,报告内容:船名、船籍港、船舶种类、总吨、净吨、船舶主要尺度、装载情况、吃水、靠离泊的泊位、预抵时间、船上联系电话等。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值班电话:0577-62677276,传真:0577-62677275。
4.过往船舶应服从现场管理艇指挥,提前用VHF16频道向现场海事巡逻艇“海巡1176”报告船舶动态,报告线:黄大岙水道进港,D15与D16灯浮连线及延长线;沙头水道进港,温州角灯桩与岐头西方位标连线;出港,磐石电厂码头东端与3号甲灯浮连线。
5.过往船舶应加强联系,禁止在作业水域会遇,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缓速通过。
6.禁止其他无关船舶进入施工水域进行捕捞、锚泊作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