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温州瓯江海事处共审批港内明火作业船舶20艘次。由于安全监管工作到位,未发生一起因违章明火作业而引发的事故。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针对辖区船舶明火作业周期长、潜在危险性大的特点,该处加大了监管力度和安全叮嘱工作。对船舶每次明火作业,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作业单位的船舶维修从业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叮嘱作业单位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提醒在恶劣、高温天气及夜间作业应严格控制明火。同时,该处加大了现场抽查的力度,重点检查船舶的消防设备、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船员操作规程。对部分作业时间延伸数天甚至一周以上的船舶,还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方式进行抽查,收到了明显的监管效果。
在严格实施监督检查的同时,该处执法人员也为船方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各项便民措施得到了船方的充分肯定,为平安迎接奥运盛会创造安全和谐的氛围。